《厂庆吃蛋糕,96人吃进医院》后续
从5月29日开始,镇海华美线业有限公司96名员工和鄞州飞虹幼儿园的16名小朋友先后出现头晕、发热、腹痛、腹泻症状。他们都吃过浙江新美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姿蛋糕。
6月8日晚,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微博@宁波食品药品发布了一篇长微博,称“对此次食物中毒事件,浙江新美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应承担企业主体责任。对浙江新美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在整个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由质监部门依法从严处罚;对新美心有关门店的违法行为,由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依法查处。有关处罚结果各部门将及时公布”。
处罚结果在16天之后还没有向公众公布。从昨天上午9点45分开始,记者分别给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打电话询问处罚结果,直到晚上6点30分,打了近20个电话后,总算有了一份完整的处罚结果。
□记者 贺艳
●处罚结果
工商部门:拟对江东滨江绿姿西饼店罚款5万元
记者首先给质监部门打电话询问处罚结果,质监部门回复称,结果将由宁波市食安办来统一发布。
接着,记者又给食安办打去了电话,食安办告知:有关处罚结果各部门自己公布。
下午3点06分,宁波市工商局首先发布了处罚结果:工商部门已对江东滨江绿姿西饼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拟对该门店作出5万元罚款处理。
但下午5点41分,一位自称是宁波市工商局工作人员给记者打来了电话,说处罚结果由宁波市食安办统一发布。记者随即又联系了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一直没有接听电话。
食药监局:鄞州宋诏桥绿姿西饼店被罚5万元
第二个公布处罚结果的单位是鄞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下午3点51分,该局办公室周主任给记者发来了对鄞州宋诏桥绿姿西饼店的处罚结果,情况说明如下:
5月28日,鄞州宋诏桥绿姿西饼店将经现场裱花加工后的40份芒果果冻慕斯蛋糕调拨至江东区滨江店。当日下午1点55分,鄞州区中河街道飞虹幼儿园某幼儿家长到江东滨江店提取了他前日预订的30份芒果果冻慕斯蛋糕(10元/份,每份90克),用于邀请飞虹幼儿园中二班在校29名同班孩子与其幼儿一同过生日。截至6月1日,相继有16名幼儿出现腹痛、腹泻、呕吐、发烧等症状。根据调查,飞虹幼儿园16名幼儿集体出现的腹痛、腹泻等症状,与食用同批次的鄞州宋诏桥绿姿西饼店加工制作的芒果果冻慕斯蛋糕存在关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鄞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鄞州宋诏桥绿姿西饼店行政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并责令企业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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