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网 |移动站| 招商名企 广告合作:2082204757@qq.com 全国服务热线:2082204757@qq.com 客服QQ:2082204757
加盟导航
餐饮加盟
奶茶加盟 汉堡加盟 麻辣烫加盟 火锅加盟 甜品店加盟 咖啡加盟 串串香加盟 炸鸡店加盟 面包加盟 酸菜鱼加盟 鸡排加盟 烧烤加盟 糖水加盟 特色餐饮加盟 特色小吃加盟 铁板烧加盟 土豆粉加盟 新奇特餐饮 湘菜加盟 小吃加盟 小吃车加盟 小笼包加盟 小龙虾加盟 西餐加盟 西式快餐加盟 休闲食品加盟 鸭脖加盟 羊蝎子加盟 鸭血粉丝加盟 饮品加盟 鱼火锅加盟 早餐店加盟 中式快餐加盟 自助火锅加盟 石锅拌饭加盟 刨冰加盟 煲仔饭加盟 包子加盟 便当加盟 冰淇淋加盟 冰糖葫芦加盟 披萨加盟 茶餐厅加盟 茶馆加盟 炒货加盟 茶叶加盟 重庆小面加盟 酸奶加盟 贡茶加盟 大米加盟 蛋糕店加盟 刀削面加盟 豆浆加盟 饭团加盟 夫妻肺片加盟 干锅加盟 糕点加盟 锅盔加盟 韩国料理加盟 日本料理加盟 果汁加盟 肉蟹煲加盟 黄焖鸡米饭加盟 馄饨加盟 煎饼加盟 鸡公煲加盟 进口食品加盟 筋头巴脑加盟 烤鸡加盟 烤肉加盟 烤鸭加盟 烤鱼加盟 烤猪蹄加盟 快餐加盟 拉面加盟 凉茶加盟 凉皮加盟 零食加盟 卤菜加盟 麻辣香锅加盟 冒菜加盟 焖锅加盟 面馆加盟 面食加盟 调味品加盟 米线加盟 牛排加盟 牛肉饼加盟 牛肉面加盟 牛肉汤加盟 巧克力加盟 热干面加盟 热狗加盟 肉夹馍加盟 砂锅加盟 烧鹅仔加盟 石锅鱼加盟 寿司加盟 水饺加盟 熟食加盟 酸辣粉加盟
母婴加盟
儿童乐园 婴儿游泳馆 奶粉加盟 童车加盟 玩具加盟 母婴用品加盟 儿童摄影加盟 月嫂加盟
珠宝加盟
黄金首饰加盟 水晶加盟 玉器加盟 钻石加盟 银饰加盟 彩宝加盟 珍珠加盟
女性加盟
彩妆加盟 化妆品加盟 护肤品加盟 美容美发加盟 美甲加盟 美容院加盟 女性项目 手工皂加盟 卫生巾加盟
教育加盟
早教加盟 少儿英语培训加盟 幼儿园加盟 电脑培训 教育培训加盟 作文培训 体育用品加盟 艺术培训 潜能培训 特长培训加盟 写作培训 学生用品加盟 机器人教育培训
饰品加盟
仿真花加盟 发饰加盟 工艺品加盟 家居饰品 精品饰品 民族饰品 女性饰品 情侣饰品 饰品店加盟 饰品加盟 十字绣加盟 手表加盟 眼镜加盟
家居加盟
床上用品 净水器加盟 家居装饰 窗帘加盟 整体厨房 衣柜加盟 橱柜加盟 卫浴加盟 电器加盟 家纺加盟 家具加盟 家居用品加盟 洁具加盟 节能灯加盟 空调加盟 楼梯加盟 墙纸加盟 热水器加盟 生活馆加盟 桶装水加盟 鞋柜加盟 led灯具加盟 装修加盟 布艺加盟 厨房电器 灯饰加盟 房产加盟 汗蒸房加盟
建材加盟
背景墙加盟 瓷砖加盟 吊顶加盟 地板加盟 门窗加盟 木门加盟 涂料加盟 砖厂加盟 集成墙板加盟
服装加盟
女装加盟 童装加盟 男装加盟 内衣加盟 运动服装 衬衣加盟 皮具加盟 箱包加盟 品牌服装 女包加盟 户外用品 家居服 裤业加盟 牛仔加盟 情侣装 亲子装 染衣加盟 少年装加盟 睡衣加盟 丝袜加盟 T桖加盟 休闲装 孕妇装 羽绒服加盟
汽车加盟
汽车美容 汽车维修 电动车加盟 洗车加盟 汽车4S店加盟 补胎液 节油器 汽车零部件 轮胎加盟 汽车导航 汽车用品加盟 汽车装饰 汽车项目 润滑油加盟 停车场系统 洗车器 汽车租赁连锁
当前位置: 首页 > 创业知识 > 自主创业 > 职业病诊断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职业病诊断要求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林夕江畔创业提示多做项目考察!
职业病诊断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职业病诊断要求
更新时间: 2024-12-20 13:13 作者: [db:作者] 点击次数: 

  据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消息,近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为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提供便利,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组织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起草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征求意见稿指出,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为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提供便利。职业病诊断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修订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资料。 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有关的资料。根据需要,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以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由其依法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

  修订征求意见稿指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 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由其反馈存在异议的资料或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的判定结果。

  同时,职业病诊断过程中,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资料的,诊断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自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

  此外,修订征求意见稿称,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和在岗时间有争议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告知劳动者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我对加盟感兴趣,马上免费通话留言!

(24小时内获得企业的快速回复)

温馨提示:
1.此次通话将不会产生任何费用, 请放心使用

*姓名:
*电话:
QQ/Email:
投资金额:
加盟地区:
留言:

*为必填

7x24小时电话咨询

2082204757@qq.com

您可以根据下列意向,快捷留言

  • 想要加盟煲饭堂,请尽快联系
  • 煲饭堂加盟流程怎样的?
  • 煲饭堂加盟费是多少钱?
  • 煲饭堂有哪些扶持政策?
  • 煲饭堂能实地考察吗?
在线
咨询
在线
留言
关注
微信
APP下载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