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网 |移动站| 招商名企 广告合作:2082204757@qq.com 全国服务热线:2082204757@qq.com 客服QQ:2082204757
加盟导航
餐饮加盟
奶茶加盟 汉堡加盟 麻辣烫加盟 火锅加盟 甜品店加盟 咖啡加盟 串串香加盟 炸鸡店加盟 面包加盟 酸菜鱼加盟 鸡排加盟 烧烤加盟 糖水加盟 特色餐饮加盟 特色小吃加盟 铁板烧加盟 土豆粉加盟 新奇特餐饮 湘菜加盟 小吃加盟 小吃车加盟 小笼包加盟 小龙虾加盟 西餐加盟 西式快餐加盟 休闲食品加盟 鸭脖加盟 羊蝎子加盟 鸭血粉丝加盟 饮品加盟 鱼火锅加盟 早餐店加盟 中式快餐加盟 自助火锅加盟 石锅拌饭加盟 刨冰加盟 煲仔饭加盟 包子加盟 便当加盟 冰淇淋加盟 冰糖葫芦加盟 披萨加盟 茶餐厅加盟 茶馆加盟 炒货加盟 茶叶加盟 重庆小面加盟 酸奶加盟 贡茶加盟 大米加盟 蛋糕店加盟 刀削面加盟 豆浆加盟 饭团加盟 夫妻肺片加盟 干锅加盟 糕点加盟 锅盔加盟 韩国料理加盟 日本料理加盟 果汁加盟 肉蟹煲加盟 黄焖鸡米饭加盟 馄饨加盟 煎饼加盟 鸡公煲加盟 进口食品加盟 筋头巴脑加盟 烤鸡加盟 烤肉加盟 烤鸭加盟 烤鱼加盟 烤猪蹄加盟 快餐加盟 拉面加盟 凉茶加盟 凉皮加盟 零食加盟 卤菜加盟 麻辣香锅加盟 冒菜加盟 焖锅加盟 面馆加盟 面食加盟 调味品加盟 米线加盟 牛排加盟 牛肉饼加盟 牛肉面加盟 牛肉汤加盟 巧克力加盟 热干面加盟 热狗加盟 肉夹馍加盟 砂锅加盟 烧鹅仔加盟 石锅鱼加盟 寿司加盟 水饺加盟 熟食加盟 酸辣粉加盟
母婴加盟
儿童乐园 婴儿游泳馆 奶粉加盟 童车加盟 玩具加盟 母婴用品加盟 儿童摄影加盟 月嫂加盟
珠宝加盟
黄金首饰加盟 水晶加盟 玉器加盟 钻石加盟 银饰加盟 彩宝加盟 珍珠加盟
女性加盟
彩妆加盟 化妆品加盟 护肤品加盟 美容美发加盟 美甲加盟 美容院加盟 女性项目 手工皂加盟 卫生巾加盟
教育加盟
早教加盟 少儿英语培训加盟 幼儿园加盟 电脑培训 教育培训加盟 作文培训 体育用品加盟 艺术培训 潜能培训 特长培训加盟 写作培训 学生用品加盟 机器人教育培训
饰品加盟
仿真花加盟 发饰加盟 工艺品加盟 家居饰品 精品饰品 民族饰品 女性饰品 情侣饰品 饰品店加盟 饰品加盟 十字绣加盟 手表加盟 眼镜加盟
家居加盟
床上用品 净水器加盟 家居装饰 窗帘加盟 整体厨房 衣柜加盟 橱柜加盟 卫浴加盟 电器加盟 家纺加盟 家具加盟 家居用品加盟 洁具加盟 节能灯加盟 空调加盟 楼梯加盟 墙纸加盟 热水器加盟 生活馆加盟 桶装水加盟 鞋柜加盟 led灯具加盟 装修加盟 布艺加盟 厨房电器 灯饰加盟 房产加盟 汗蒸房加盟
建材加盟
背景墙加盟 瓷砖加盟 吊顶加盟 地板加盟 门窗加盟 木门加盟 涂料加盟 砖厂加盟 集成墙板加盟
服装加盟
女装加盟 童装加盟 男装加盟 内衣加盟 运动服装 衬衣加盟 皮具加盟 箱包加盟 品牌服装 女包加盟 户外用品 家居服 裤业加盟 牛仔加盟 情侣装 亲子装 染衣加盟 少年装加盟 睡衣加盟 丝袜加盟 T桖加盟 休闲装 孕妇装 羽绒服加盟
汽车加盟
汽车美容 汽车维修 电动车加盟 洗车加盟 汽车4S店加盟 补胎液 节油器 汽车零部件 轮胎加盟 汽车导航 汽车用品加盟 汽车装饰 汽车项目 润滑油加盟 停车场系统 洗车器 汽车租赁连锁
当前位置: 首页 > 创业知识 > 自主创业 > 老人免费捎陌生人被罚3万元 做好事要先开证明?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林夕江畔创业提示多做项目考察!
老人免费捎陌生人被罚3万元 做好事要先开证明?
更新时间: 2024-12-21 16:24 作者: [db:作者] 点击次数: 

  “免费捎带陌生人,结果被当做非法营运处罚3万元。”合肥67岁的退休职工李荣寿,一提起3年多前的这件事儿,就后悔不已。

  李荣寿是否非法营运?对此,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对李荣寿的行政处罚,而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却认为,法院“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李荣寿在这互相矛盾意见中,上诉、申诉了近4年。

  老人自称做好事反被罚3万元

  今年67岁的李荣寿是一名退休职工。2008年7月18日下午,在合肥市保健院门外,一位打不到车的女士向刚开摩托送完妻子的李荣寿求助。这位女士称有急事,希望李荣寿能用摩托载自己一程。“我表示自己不是‘摩的’,但该女士一再求我。本来是想做好事,又是顺路,于是就答应了”,李荣寿说。

  李荣寿回忆称,这位女士在到达目的地后下车,说没有零钱,李荣寿表示不用给钱。

  等到该女士走远,李荣寿整理头盔正准备离开时,却被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运管处)的执法人员拦下。

  执法人员询问李荣寿是否认识刚才搭载的那位女士,李荣寿表示不认识。执法人员认定李荣寿是“摩的司机”,要求暂扣他的车辆。

  “我并没有收钱,只是顺路载一程”,李荣寿辩解道。他特意把身上所有能装东西的口袋都全部翻出,证明自己并未收费。“但执法人员认为我带互不相识的人,虽没收钱,却有收费约定,也等于非法营运。我说,我没有收费约定,让我和那位女士当面对质,但没被允许。”

  2008年8月20日,运管处对李荣寿作出《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处罚书》)。其中提到:“执法人员通过对李荣寿及其所载乘客进行现场调查和取证,证实乘客和李荣寿互不相识,乘客从长江饭店乘坐该摩托车到阜阳路菜市场,约定付费5元。根据现场采录及调查核实,认为李荣寿使用二轮摩托车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非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最后,《处罚书》中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对李荣寿作出责令其停止经营、罚款人民币三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运管处:顺路免费带人“违反基本常理”

  李荣寿不服,遂向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08年11月10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作出《(2008)瑶行初字第24号行政判决书》。

  判决书中称,被告(运管处)向法院提交了现场录像、李荣寿的询问笔录、乘车者证言来证明李荣寿违法营运。此外,运管处称,被答辩人(李荣寿)诉称系顺路带人以及没有约定费用的理由,“不仅违反基本常理,更与答辩人(运管处)提供的证据不符,显然不能成立”。

我对加盟感兴趣,马上免费通话留言!

(24小时内获得企业的快速回复)

温馨提示:
1.此次通话将不会产生任何费用, 请放心使用

*姓名:
*电话:
QQ/Email:
投资金额:
加盟地区:
留言:

*为必填

7x24小时电话咨询

2082204757@qq.com

您可以根据下列意向,快捷留言

  • 想要加盟煲饭堂,请尽快联系
  • 煲饭堂加盟流程怎样的?
  • 煲饭堂加盟费是多少钱?
  • 煲饭堂有哪些扶持政策?
  • 煲饭堂能实地考察吗?
在线
咨询
在线
留言
关注
微信
APP下载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