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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被15人霸凌刺伤3人终获无罪 在校被霸凌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4-12-22 13:13 作者: [db:作者] 点击次数: 

很多人都经历过在校园霸凌的情况的,面对霸凌有时候我们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有什么方法可以很好的解决霸凌现象呢?

少年被15人霸凌刺伤3人终获无罪

小蒋一家终于等来了最终的结果:检察院撤回了抗诉,小蒋成为了无罪之身。

2019年5月17日,湖南湘西州吉首二中的男厕所内,彼时尚未年满15岁的初二少年小蒋,遭到同年级15名学生的殴打。小蒋在混乱中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学生。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小蒋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情况下,被迫进行自卫反击,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无罪。

但吉首市检察院随后抗诉,认为小蒋并非孤立无援,可以向师长求助而未求助,不属于正当防卫。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时隔两年后,2022年11月9日,上级检察院最终认为,吉首市检察院的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

遭15人围殴

初二少年用小刀反抗刺伤3人

2019年5月17日,那天在吉首二中校园内发生了一起伤人事件,改变了小蒋的人生轨迹。

当天中午,学校男厕所里,还差一个月满15岁的小蒋,被同年级的15名学生围着:对方一人上前,将小蒋摔倒在地,随后十余人一拥而上,对他拳打脚踢。

混乱中,小蒋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同学。其中,两人为重伤二级,另一人为轻微伤。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经小蒋时任班主任证实,小蒋是从外地来吉首上学的学生,曾多次遭到当地多名学生的排挤、欺凌。

案发前不久,小蒋与同班女同学讲了几句话,被胡某认为“招惹了他女朋友”;胡某要求小蒋给他买包烟赔礼道歉,否则就要打他。

对此,小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花7元买了一包红旗渠牌香烟,但胡某嫌烟“太差”,没有收下。

事发当天上午,另一名与小蒋有“过节”的学生孙某彬在厕所遇到胡某等人。两人商量之后,都决定要打小蒋,并打算把小蒋喊到男厕所殴打。

2020年9月,小蒋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曾回忆,当他明确拒绝去厕所后,孙某彬“威胁我说不去的话,到了学校外面喊社会上的人打我”;于是,小蒋从课桌内拿出一把折叠刀(非管制刀具),藏在右手衣袖内,跟着孙某彬等人去了厕所。

根据小蒋的供述,折叠刀是事发前一天,一名同学丢在他桌上的,“前一天胡某来找我说要打我,很多同学过来问我怎么回事,其中一人把刀丢在我桌上,我就收了起来。听到胡某说要打我,我一直坐在位子上沉默,不知所措,没有抬头看,所以不知道是谁把刀给我的。”

判决书内容显示,在男厕所,一名学生率先将小蒋撂倒在地后,其余14人一拥而上,对着小蒋拳打脚踢。根据一审判决书,受到众人殴打的小蒋,拿出事先藏好的折叠刀乱舞。

一审认定正当防卫后

检方抗诉称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吉首市法院看来,这是一起以孙某彬、胡某为首的“以多欺少、以众凌寡的校园暴力案件”。

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孙某彬仅以“烦躁小蒋”为由殴打小蒋,胡某以“小蒋和他所谓的‘女朋友’(小蒋同班女同学)讲了几句话为由”殴打小蒋,孙某彬、胡某的行为并不是约架,而是典型的欺凌、霸凌行为。

“小蒋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被迫实施的自卫反击。”吉首市人民法院称。

针对小蒋事先准备折叠刀的行为,法院认为,使用为预防不法侵害而携带的防范性刀具,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小蒋在被告知要被打、且早读下课后已被多人推搡踢拽、被多人胁迫到厕所的情况下,为预防不法侵害而携带了一把非管制折叠刀,这一行为的目的,不是为了实施故意伤害,而是为了对可能发生的不法侵害进行的防卫准备。”

同时,法院还认为,小蒋的反击行为没有超出必要限度,在反击、反抗的过程中,刺伤了对他实施暴力侵害的陈某林、陈某涛后,并未再继续实施伤害行为。

吉首市人民法院称,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中,小蒋始终处于一种被动的、被欺凌的孤立无助状态,从打架的犯意和伤害行为的实施,都是被动、被迫的,虽然期间小蒋问过“你们谁先来”,事后也讲过“你们在座的都是垃圾,是弟弟”之类的话,但不能改变其被欺凌、被霸凌、被动应对的状态及整个事件的性质。

法院认为,小蒋系受校园欺凌对象,孙某彬、胡某、陈某林等15人都是去殴打小蒋或者去“撑场子”,小蒋被十余人围殴时进行自卫,造成实施欺凌的同学受重伤,这一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小蒋犯故意伤害罪的理由不成立,判处小蒋无罪。

吉首市法院的无罪判决结果,未被检方认同。2020年7月16日,吉首市检察院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小蒋刑责,“本院依法审查后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定性错误、适用法律错误。”

吉首市检察院认为,案发当时处于学校这一特殊环境内,小蒋并非孤立无助,可以寻求老师的帮助,可以给家长反映,甚至可以坐在教室内对对方的无理要求置之不理;但小蒋没有采用上述正当合法的维权途径来保护自己,而是准备刀具用于斗殴,“被动应约,不能成为正当防卫的合理前提。”

抗诉两年后上级检方撤回

终获无罪但人生轨迹已改变

2022年11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小蒋爷爷处获悉,日前,他们收到了湘西州中院作出的《刑事裁定书》,检方已经撤回了抗诉。

红星新闻记者从该《刑事裁定书》中看到,湘西州中院在审理过程中,湘西州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11月9日,湘西州中院作出裁定,准许检方撤诉,吉首市法院此前无罪判决自该《刑事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1月14日,小蒋爷爷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从案发到无罪判决最终生效,他们等待了3年多的时间,这3年,对一家人而言“是一个非常大的煎熬”。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小蒋一家是湖南省邵东人,小蒋3岁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在吉首市打工,小蒋从小跟着爷爷奶奶长大。

根据小蒋时任班主任、吉首二中的数学老师石英利的讲述,案发之前,小蒋不是调皮捣蛋的学生,成绩在班上能排十来名,在全年级也是中等偏上,数学成绩尤其好;平时午休期间,石英利会把小蒋和其他一些数学成绩好的学生带到办公室辅导功课。

但在案发以后,少年的人生轨迹就此改变了。2019年8月7日,小蒋被刑拘,直到2020年7月法院一审作出正当防卫的无罪判决后才走出看守所,被羁押了近11个月。

小蒋爷爷向红星新闻记者说,他带着小蒋回到了老家上学,但因为羁押11个月学习已经落下,加上案件迟迟未有定论,给小蒋身心带来巨大的压力,小蒋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在当地一所专科学校就读一段时间后,小蒋选择了辍学打工。目前,已经年满18岁的小蒋,在当地一家饭店做服务生。

“希望孩子的心态能够尽快恢复正常吧。”11月14日,小蒋爷爷对红星新闻记者说。小蒋爷爷还表示,将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少年被15人霸凌刺伤3人终获无罪 在校被霸凌怎么办

在校被霸凌怎么办

1、安抚孩子的情绪

首先,家长要安抚孩子的情绪。孩子受到了校园欺凌,他的身心都会受到巨大的伤害。作为父母要多陪陪孩子,或者找专门的心理咨询师进行疏导。

2、查出事情的缘由

对于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家长发现孩子遭受了以后,要迅速向孩子问清楚事情的缘由,查清楚来龙去脉。并且找到施暴者与之进行交流,向施暴者施压,告诫施暴者以后不要再欺负自己的孩子。

3、向老师学校反应

对于孩子遭受的校园欺凌事件,家长要和孩子的老师和学校领导反映。让学校和老师肩负起照看孩子的责任,加强对校园欺凌的监督和对施暴者的管教。

4、与施暴者家长交流

找到校园暴力的主要施暴者的家长,双方家长可以电话联系,不过最好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好好沟通一下,把问题都说出来,让其加强对自己孩子的教育管理。

5、触犯法律的报警处理

对于触犯法律的校园施暴者,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家长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报警处理,通过法律的途径来惩罚校园欺凌当事人。

同学间因故看不顺眼挑衅生事、辱骂、互殴、群殴等行为有可能触犯的法律是:过失至人死亡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过失至人重伤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非法拘禁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聚众斗殴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等等。)

6、持续跟踪关注孩子

持续关注孩子的在校情况,看看孩子在学校是否继续受到校园暴力的侵害,遭受校园欺凌,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定期和孩子谈心交流,引导孩子走出校园暴力的阴影。

综上所述,遇到校园霸凌行为应该及时的告诉管理责任老师,最好是让家长和老师进行沟通解决处理,如果沟通之后确实存在没有用的情形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应该及时的报警诉诸法律途径解决,由派出所介入处理。千万不可以采取什么校外叫人之类的暴力手段处理校园霸凌。

少年被15人霸凌刺伤3人终获无罪 在校被霸凌怎么办

霸凌有哪些行为

(一)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

(二)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

(三)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四)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五)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前款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少年被15人霸凌刺伤3人终获无罪 在校被霸凌怎么办

霸凌的定义

“霸凌”是音译英文“bully”一词,指恃强欺弱的人或者恶霸,中文音译同时也兼具了意义。霸凌是一种有意图的攻击性行为,通常会发生在各种力量不对称的学生间。

“霸凌”通常是指人与人之间权力不平等的欺凌与压迫,它一直长期存在于社会中,包括肢体或言语的攻击、人际互动中的抗拒及排挤,也有可能是类似性骚扰般的谈论性或对身体部位的嘲讽、评论或讥笑,或者是因嫉妒等个人原因对其进行辱骂和讽刺。

霸凌是一种反社会行为,通常会造成受害人心灵创伤、扭曲,也会造成课业成就低落、人际疏离,甚至有可能逼迫受害人产生报复性攻击行为,或使受害人转而霸凌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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