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烟草证需具备的条件有: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草证办理所需的材料有:
(一)非新公司办理烟草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以下: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适当的资金证明复印件(存折复印件)
4、一寸照片一张。
5、住宅证明书(住宅生产证明书、租赁合同或街道事务所发行的住宅证明书)。
(二)新公司办理烟草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以下:
1、烟草专卖许可证新申请书
2、企业设立的证明文件,其中烟草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提交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企业设立的文件
3、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批准通知书
5、审查机关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新的零售类办理烟草证需要提交。
1、烟草专卖许可证新申请书
2、个人工商店、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住房权利证明书或住房租赁合同
4、审查机关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烟草许可证办理的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提出办理申请;
(2)受理。申请人递交的材料齐全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3)实地核查。烟草专卖局受理后,会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
(4)审核审批。审核部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
(5)决定。经审核予以许可的,烟草专卖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也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办理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主体
|
国家烟草专卖局
|
行使层级
|
国家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8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咨询方式
|
各市县烟草专卖局
|
监督投诉方式
|
各市县烟草专卖局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各市县烟草专卖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