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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田 柯 特约记者王建平 通讯员周玮玮日前从广东省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工作启动会上获悉,该省将于明年在全省范围内试点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签约者和非签约者在医保支付比例和医保门诊统筹上将有区别,在基层首诊和由基层转诊的签约者,其自付比例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将低于非签约者。
根据部署,该省明年将在珠三角的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等地各选择不少于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其他地市各选择不少于1个县(市、区)试点,并力争5年内实现全省家庭医生式服务覆盖所有街道和镇村。在服务内容上,以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为签约群众提供预约服务、双向转诊、健康咨询以及健康管理服务。该省提出,鼓励珠三角注册全科医生人数较多的地区,建立责任医护团队,实行网格化管理,探索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家庭医生制度。
据悉,该省将探索家庭医生式服务的筹资和支付方式改革。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将被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范围,重点考核服务质量、签约数量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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