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烟草证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个人,应当向当地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的,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提交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批发证。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所需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或公司经营范围需得存在卷烟销售字样);
2、法定代表人(责任人)身份丨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申请的,还要提交申请人的委托受权书及代办人的身份丨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齐全的指定样式文本的申请表;
4、经营地点属于自有的只需要提交产权证明,属于租赁的提交租赁期限1年之上的租赁合同及产权证复印件;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流程
1.提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2.待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后,预约时间安排上门勘察;
3.勘察结束无异议的话,审批结束就可以领取许可证;
卷烟零售点的设置规定:
1、城镇卷烟零售点间距不少于50米 ;
2、居民社区卷烟零售点数量控制在社区居民总人口数3.5‰以内;
3、农村自然村卷烟零售点设置:
(1)人口在200人以下的自然村,设置一个零售点。
(2)200人以上的自然村,按每增加200人设置一个零售点,最多不超过8个零售点。
(3)各类专业商品市场的卷烟零售点,原则上控制在总摊位数的1%以内,最高不得超过5家。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三十一条 领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地域范围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法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领有烟草专卖行政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为:
(一)检查执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二)督促及时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规定:
第五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